擷取.PNG

(本文涉有關鍵情節,建議閱畢全書再觀看!)

 

 因為瑞昇文化與譯者緋華璃小姐的辛勤努力,麻耶雄嵩《神的遊戲》的首部中文版得以最近與臺灣讀者見面。本書的英文名為「God’s Truth」,可以粗略的譯成「神的真相」。若是通讀完全書,也許有些讀者朋友會覺得英文標題比日文標題《神的遊戲》更貼切一些。

 神,這種全知全能,又無形無體的存在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呢?

 雖然此作是麻耶雄嵩作品中口碑較好的,但仍存在不少爭議,特別是最後一層「逆轉」,引起了不少讀者對其合理性的批駁,也間接催化了諸如「為了崩壞而崩壞是否必要」,「最後的逆轉是否降低了作品的邏輯性,公平性與整體品質」等討論。本文要簡單論述的,是一個不同於常規認知的觀點,即「此書邏輯性與公平性對於本格小說的標準而言沒有明顯問題,最後一層逆轉也提高了此書的整體品質,只是多數讀者朋友對此書結尾的解讀因一個明顯的干擾因素而出現了誤差」。

 為方便讀者朋友對照,本文的論證與分析,相關頁碼與文字引用自2017年瑞昇譯本。

 麻耶雄嵩的作品中常常出現帶有強烈斷層色彩的結尾,然而崩壞也許僅僅是表像,而非實質。筆者認為,麻耶雄嵩為了改革本格推理的寫法,將最後的線索拋出後偽裝成結尾,繼而直接放棄寫真實的解答篇,而是希望讀者依賴自身的推理能力根據書中提供的線索拼湊出最後的真相。具體的論證,在筆者分析麻耶雄嵩其他作品的分析文中均有涉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在此不再贅述。

 如果我們假設了這一共同認知基礎,便可以試著分析「神的遊戲」的最後結尾逆轉,是為我們提供了什麼樣的線索。分析出了線索的實質,我們自然可以大致還原案件的原貌。結尾,芳雄的媽媽被燒死了,很多讀者的分析,大概是這樣的:

 「芳雄媽媽的死這條線索,是要告訴我們她是天誅的真正目標,那就說明她是英樹被殺事件的幫兇,原來看似合理的爸爸幫兇說大概可以推翻了,因為神的話是不會錯的。可是本書文中給的媽媽涉案的線索實在太少,最多只能根據媽媽身材矮小這一特點推測她大概可以躲在井蓋下,或因參加婦女會而有機會和小滿的媽媽認識。 但是作為幫兇,屋內媽媽的痕跡是如何消除的?是警方疏忽了嗎?而且根據神的話,又牽扯出媽媽與小滿性取向的問題,似乎也讓一部分讀者難以接受。另外,認同芳雄是領養的前提,可用的線索只有爸爸十年前受傷住院,據此推斷媽媽在期間有外遇似乎也顯得頗為牽強。」

 於是,此書就變成了讀者心目中有好的創意,也能找到一些隱藏的線索,但所有論據都略顯不足的問題之作了。然而真的是這樣嗎?筆者認為,讀者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理解,便是前文所述的對最後線索的實質把握出現了根本的偏差,而究其原因,無非是受到了一個明顯干擾因素的影響———神的真相。

 請設想這樣一個場景:本書所寫事件過去若干年後,長大些的芳雄偶然碰到了麻耶雄嵩筆下的銘偵探麥卡托,在酒館中一起喝了幾杯後,聽說對方是偵探的芳雄忍不住原原本本地,像我們在書中看到的一樣,把整個事件敘述給麥卡托聽。說完書中的最後一個字後(「……而神是不會有錯的……唯一的真實……我靜靜地閉上雙眼。」),如果各位讀者是麥卡托,會如何回應芳雄呢?大概會不動聲色地說:

 「芳雄,才是殺害自己媽媽的兇手,是這樣沒錯吧?」

 是的,這應該才是本書最後的線索,想傳達給各位的內容。

 為了儘早破除困擾各位讀者的魔障,也囿于篇幅的原因,讓我們先把學術性放在一邊,以一個無神論者的角度,非常簡單粗略地瞭解一下「神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I. 這種東西存在嗎?

 在我們的日常中,神更多見於各類宗教文化,但若是某位學者對任一宗教作了詳盡的研究與考證,便把信教當成是很荒謬的事。會如此的原因,是在知道了歷史起源,明白了大部分典故的來歷,瞭解了宗教發展的走向與變遷細節後,宗教和眾神帶給人的神秘感就被破除了,而未知與神秘正是保證人類對神虔誠的基礎。廣義上的神在今天的生活中對我們還有美學與哲學的指導意義,但狹義上的,人類創造出的與人類自己相似,全知全能又可以懲惡揚善的神,卻只是無可爭辯的幻想而已。 還會相信的人,只不過源於他對所相信的事物的本質不夠瞭解罷了。

 

II. 為什麼人在認識到神不可能存在後,潛意識裡還是會信神呢?

 因為這個世界對人類來說還有太多的未知。如遺傳基因學陷入瓶頸,我們自然很難短期攻克死後的真相,有人因為對死後未知的恐懼,便轉而相信靈魂。又如量子力學因與傳統物理的對撞,一時難以取得進展,於是,知名學者也轉而相信人的觀測的行為導致物質性質改變的極端唯心學說。大部分的人,並不具備強大的心理抗壓能力,對一些挫折和未知,採用宗教甚至迷信的解釋,如不追究邏輯的部分,對他們來說也便是合理的。祈求神明就可以保平安,有善心做善事,就能康樂,富足。這種理論,對絕大多數普通人,自然比未來完全不定這種無神理論來得更有吸引力。 即使意識到是自我欺騙,也會繼續下去,因為只有這種自我欺騙才能帶來作為人繼續生活的安心感。


III. 那傳說中的那些神跡,大家口口聲聲說的靈驗的事,又如何解釋呢?

 沒錯,我們人類的文獻中,確實可以看到很多神跡的記載。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也見到了不少靈驗的事。不止如此,很多事都是有證據支撐,的的確確發生的事。 難道這樣還可以說神不存在嗎?這其實是沒有受過邏輯訓練的人容易犯的一種很正常的規律性錯誤。筆者把這一現象稱之為「AB論」
 要簡單解釋這個理論,可以用舉例子的方式:叔叔昨天去寺廟玩,大家都忙著磕頭燒香,他卻不知好歹地放聲大笑那些信徒,還跨過圍欄,狠狠地踹了看上去金光閃閃很威嚴的佛像兩腳。我們把這個事件稱為A

 今天,叔叔發燒了,整天躺在床上起不來。我們把這個事件稱為B。於是,很多人自然得出,因為叔叔褻瀆了神靈(笑,踢神像),所以遭到了神的處罰(生病)。 由A推導出B,看起來是再正常不過的推理,但卻存在一個根本的疏忽,即還缺少了A為什麼推導出B的實證。因為神明懲罰只是一種未經驗證的理論,並不是什麼事實規律,若是有證據證明叔叔在寺廟感染了什麼病毒還更說得過去。而且,這個例子中發病是隔天,若是叔叔半個月後發病呢?大概因為大家還記得寺廟的事,還會說是報應。若是過了半年再發生,可能就不會有人這麼認為了。那神處罰的合理期限到底是多長呢?再有,叔叔昨晚上刷了牙,我們也可以稱為事件C。為什麼不是C推導出B呢? C的發生晚於A,而時間上更接近於結果的事件,難道成為起因的可能性不會更大嗎?可是,人們從常識或心理認知上,會覺得刷牙和生病看上去沒有聯繫。其實從純邏輯學的角度,CA在導向B的地位是對等的,C導向B的可能甚至優於A。我們之所以第一反應排除了C而支持A,是因為出於我們希望A成立的心理。也就是說,這個連結是出於我們的主觀意願而創造的。因為主觀,關聯的邏輯性自然會被忽略,於是很多偶然發生的事便被我們視作了必然。

 我們姑且按這種無神論的理論往下推理。在本書的例子裡,小滿被大鐘的指標刺穿了。這個看似很像天誅的事件,排除了超現實的可能後,本質當然是偶然的。因為當時,沒有人存在明顯殺害小滿的動機。而若大鐘是安排的詭計,現實的操作性並不大。當時小滿的站位,指標掉落的時間和角度都是很難精確控制的。然而芳雄剛與鈴木交談過,並且談到了希望他懲罰兇手的請求,相隔不久就發生了看似離奇的大鐘事件,於是在芳雄心中,因為這個先入為主的神的概念,A自然導向B,天誅的可行性被採納,之前一直抱著遊戲心態與鈴木談話的芳雄,和歷史上千千萬萬個神之信仰者一樣,因為一個偶然事件和親歷者的主觀意願,相信了神的存在。而其他的同學或小滿的家人,在不受神的存在一事干擾的情況下,自然作出了只是個偶然意外的判斷。

 如果無神論的觀點被承認,鈴木只是個有點內向,看過很多書的孩子罷了,他能說出那些芳雄找不出破綻的理論,是因為他有著不淺的知識積累。知道殺貓事件的兇手,或許是他正好目擊了兇手的遊蕩,加上自身對貓的屍體擺放的推測而得出的結論。 即使已經擁有對於同齡孩子來說了不起的能力,芳雄還是沒有信仰他。可因為小滿之死這個偶然事件,發生的實在太湊巧,鈴木接下來什麼都沒做,便收穫了芳雄的信仰,成為了他的神。

 神的真相,其實就是如此。沒有形體,既存在又不存在的神,是由我們願意他存在的那份願景,在適當的巧合時刻所創造出來的。

 去除這個本案最大的red herring(干擾事件的線索),那一些次一級的red herrings也自然不用考慮了,比如媽媽身材小,爸爸十年前出了車禍等。很多讀者如果假定神說的話是已知真相,然後採用以此為前提推導起因與過程的推理方法,自然陷入了作者的陷阱。事實上,這種推理方法也是不科學的,因為若是已知的前提有問題,推理就自然崩塌了。就如歸納和演繹之不同一樣,正確的推理方法,還是應該從事物的線索中推導結論。

 事實上,沒有鈴木的言論(兇手是小孩)以及小滿之死事件,我們光通過發現英樹屍體的過程中小滿和芳雄爸爸的言行,推理出事件是小滿和爸爸合謀是沒有很大難度的。但是如果忽視一切神的干擾,那從力量和執行力等方面考慮,動手殺英樹的是芳雄爸爸而非小滿似乎更為合理。小滿更像是幫兇的角色,起先因為自己母親的授意通過請假的時間在偵探團基地與鎮裡的男性(包括或僅含芳雄爸爸)交往,後被英樹發現。英樹被殺的過程中,小滿的衣服因故沾了血或有撕裂,雖然沒有直接證據,卻是合乎邏輯的推論,所以可以合情推導出小滿穿著英樹T恤的那一幕。 除了小滿騎在英樹身上掐脖子等明顯沒有邏輯支撐,屬於芳雄自己幻想的情節外,其他的事實應該離芳雄推測的並不遠。在書中倒數第二章第200頁,神還沒未登場前,就有芳雄「完全想通了,後悔不迭,希望是場夢,拼命閉上眼」等字樣,沒錯,這時芳雄以小滿的意外為契機,正確地假設了小滿的涉案,已經推理出了事件的基本輪廓和作案手法,也知道了自己爸爸的必然捲入。

 在心目中爸爸那執法者正義化身的形象完全崩塌的情況下,芳雄一開始承受著極大的心理壓力,拒絕相信自己的推論,從而產生了短暫的人格解離,催化出了一個亞人格,借由他和主體人格的對話,迫使自己重新相信這些推論。這個亞人格,就是在芳雄心目中,說話一定不會錯的「神」。這時在醫院中出現的鈴木不是真的鈴木,而是芳雄幻想出的第二人格,作者寫了很多暗示,除了鈴木消失與出現悄無聲息外,書的第三人稱敘述也開始直接稱他為神,而不是之前一直出現的鈴木。 兩個戰士的扮演者肇事被抓的新聞,怕是芳雄之前也已通過新聞報導或來探望的朋友口中得知,他故意忘掉這件事,再借由自己神這個人格說出來,是潛意識裡說服自己關於「英雄也不是都像表面看上去的樣子,是可能犯錯的」這件事。  

 芳雄是個想像力豐富且敏感的人,由自己吹不滅一根蠟燭,聯想到可能是因為生日沒到,那為什麼父母記錯自己的生日呢?又由此及自己身材瘦弱,完全和爸爸不同,聯想到自己也許和父母沒有血緣關係。這種推想得到神的承認後,芳雄在媽媽否認謠言的時候過度解讀出了媽媽的狼狽(183頁),這是抱定固有概念而產生的事實認知障礙。因為崇拜的爸爸和暗戀的小滿合謀殺死了自己的好友給芳雄帶來了巨大壓力,於是他讓自己相信了這樣一位可以給他一切正確解答的神的存在,並最後拜託他向共犯降下天誅(204頁)。這可以視作是堅定自己最後謀殺爸爸的計畫的信心。 畢竟是自己的爸爸,如果相信是神殺了爸爸,他便能把自己從這種罪惡感中解放出來。於是我們看到他在向神確認無論發生什麼事,自己可以再活26年(207頁),我們可以把這看成是害怕因為自己的謀殺行為而改變生活狀態的本能反應。他也對著星星許願,要堅守「天宮的誓言」,幫好友復仇(213頁),我們可以理解為這是芳雄最後為自己謀殺的動機進行合理化的行為。

 芳雄於是央求父母買蛋糕,這是他計畫的重要一環,那最後媽媽是如何燃燒起來的呢?芳雄犯案的具體手法因為缺乏具體實證,我們已很難還原。不妨姑且假設一種可能,例如他在父母準備晚餐時偷偷在那張爸爸會坐的椅子周圍塗抹了易燃的物質。第217頁中,書中先告訴我們「但是蠟燭的火焰一股腦全部熄滅,就連最後的紅色蠟燭也乾脆的熄滅」,接下來馬上寫了自相矛盾的話 「然而,火焰並未完全熄滅,黑暗中, 紅色蠟燭的火苗彷彿順著我的氣息,從燭芯移向空中,延燒到坐在桌子對面的人影」。如果不考慮用神跡的發生解釋這非自然的現象,我們可以把芳雄的這段矛盾的敘述,理解為他又拿出並點燃了一支自己備好的紅色蠟燭,然後對著桌子對面的人影,狠狠地扔了過去。本書的開頭,吹蠟燭時,爸爸坐在芳雄的旁邊,媽媽應該是站在桌邊。結尾時,芳雄應該也是確認了爸爸坐進了對面的椅子,媽媽關了燈後應該站在桌子邊上這一佈局,才開始行動,直到最後一刻,他還認為那個看到的,後來燒著的人影是爸爸。

 然而又一次偶然事件發生了,當芳雄正在黑暗中最後一次思考,為下一步行動做準備時,爸爸媽媽已經互換了位置。我們可以接受神的設定,然而這種假定的世界觀必須要在邏輯合理的基礎上。沒有任何涉案根據的媽媽被燒死了,正是為了從邏輯的角度說明神的天誅最後失敗了,到頭來,這不過只是一場由人扮演神的遊戲,雖然芳雄失敗後,還固執地相信著神那不可動搖的,毫無疑問的絕對正確性。

 「不過就是場扮演神的遊戲」,也許這就是書中作為最後線索的轉折,真正的意義。

 

P.S. 當然,即使作者在自己的很多書中不斷抒發著對神之信仰的嘲諷及闡釋著神具有惡性本源的哲學,但根據書中的內容我們並沒有辦法推測出他秉持著絕對無神論的理念。依然信仰鈴木的讀者朋友,不妨把這場天誅當成芳雄為了謀殺爸爸自我導演的偽天誅,而真正的天誅在本書完結時還沒有到來。我們也可以繼續期待鈴木在作者接下來的系列短篇連作集中的表現。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神的遊戲 麻耶雄嵩
    全站熱搜

    瑞昇文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